俄羅斯稅制改革步履維艱,稅收立法變化頻繁。我國企業在與俄方探討經濟合作的時候,比較準確地了解俄聯邦稅收立法的情況是至關重要的。為此,特將俄稅制改革情況及主要稅種的有關規定介紹如下:
一、俄聯邦稅制改革的簡單情況
俄稅制改革的進程是從1991年底開始的。91年12月27日俄總統簽署的《俄聯邦稅收制度原則法》(后幾經修改和補充)乃是俄聯邦的主要稅務立法,其中規定了稅制結構及其實施的一般機制;規定了稅種及其計算和征收的辦法;確定稅務機關及納稅人的義務和責任。從該法實施時起,加上具體稅種立法的實行,俄羅斯就確立了稅收制度的法律基礎。
最近三年,俄稅制改革的必要性日趨成熟。經過幾年醞釀,終于在1998年7月通過了《俄聯邦稅法典》第一部分并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從該法生效時起,《俄聯邦稅收制度原則法》失效(其中第18條第2款、第19、20、21條除外,它們規定了聯邦稅、地區稅、地方稅的具體稅種,待《俄聯邦稅法典》第二部分通過后它們才失效)。
俄聯邦稅收制度包括《俄聯邦稅法典》所規定的稅種及過渡期還在實行的稅種;稅種設立、變更、廢止、繳納及為保證繳納而采取措施的原則、方式和方法;還包括稅務監督及違反稅務立法所應承擔責任的方式和方法。
俄聯邦所規定的稅制包括聯邦稅、聯邦主體稅(地區稅)和地方稅。這種三級稅制實際上是所有聯邦制國家所特有的制度。哪些稅歸屬哪一級,這是根據地域范圍及所屬地域調整稅收法律關系的各級權限決定的。
聯邦稅是由《俄聯邦稅法典》及原《俄聯邦稅收制度原則法》直接規定的,是在俄聯邦境內普遍實行的。但這并不意味著聯邦稅的稅收統歸聯邦預算。同樣的道理,地區稅是由聯邦主體的立法權力機關以專門法律規定的,并在相應地區普遍實行。地方稅是由地方自治代表機關以法規的形式加以規定的,并在其管轄地域普遍實行。這些稅的稅收歸于哪級預算,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二、聯邦稅
現行的聯邦稅有如下稅種:
1、企業利潤稅。 對不同性質的企業按照不同的稅率征收利潤稅。對一般企業的稅率為:納入聯邦預算的為11%;納入聯邦主體預算的稅率由聯邦主體立法機關規定,但聯邦立法對此有其上限規定:
(1)一般企業、事業單位-不超過其利潤的19%;
(2)中介業務、中介公司、銀行等-不超過其利潤的27%;
(3)股票紅利收入、從俄聯邦境內所建其它企業中所得收入-其收入的15%;
(4)錄相廳、出租節目載體等-不超過其收入的70%。
按(1)-(4)的規定所征收的稅收收入納入聯邦主體預算。
對于外國法人:其股息收入、從實際加入的外資企業中所得收入-其收入的15%;使用出自俄聯邦境內的著作權、專利權等所獲得的收入-其收入的20%;運費收入-其收入的6%。這些稅收應百分之百地納入聯邦預算。
在簽定了《產品分成協議》的情況下,其利潤稅的稅率由上述協議加以確定。
2、增殖稅。俄聯邦的增殖稅有兩個稅級:對食品(不包括加征銷費稅的食品)、俄聯邦政府所確定的兒童用品清單上的商品、糧食、原糖、魚粉、魚、工業用的,飼料生產用的,制藥用的海產品-稅率為10% ;其它商品(工程、服務),包括加征消費稅的食品-稅率為20%。其稅收收入的85%納入聯邦預算,15%納入聯邦主體預算。
3、消費稅。需加征消費稅的商品清單及稅率見副件(2000年1月1日生效的新清單)。消費稅的稅收收入百分之百地納入聯邦預算。
對用食品原料釀制的酒精飲料、伏特加酒、烈性甜酒制品、含酒精溶液等商品征收的消費稅,其收入的50%納入聯邦預算,50%納入聯邦主體預算。
4、有價證券發行稅。有價證券發行稅的稅率為發行票面價值總額的0.8%。由發行單位繳納。其稅收收入百分之百地納入聯邦預算。
5、海關關稅。海關關稅的稅率由俄聯邦政府確定,其收入全部納入聯邦預算。
6、礦產資源基地再生產稅。礦產資源基地再生產稅的征稅基數為從所開采的有用礦產而獲得并銷售出去的初級商品的總價值。具體商品的稅率為:
1) 石油、天然氣、凝析油-10%;
2) 煤-5%;
3) 泥炭-3%;
4) 放射原料-3%;
5) 鐵礦石和鉻礦石-3.7% ;
6) 有色金屬礦石和稀有金屬礦石-8.2%;
7) 貴金屬礦石-7.8%;
8) 金剛石、壓電光學原料、高純凈的石英原料.寶石原料-3.5%;
9) 磷灰石、磷鈣土-3.1%;
10) 鉀鹽-1.7%;
11) 其它有用礦產,包括地下水-5%。
該稅收入納入聯邦礦產資源基地再生產基金。
7、個人所得稅。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幾乎每年都要變化一次,具體情況如下表:
1999年個人收入稅率表 單位:盧布
應納稅的年總收入額標準 納 稅 額 標 準
3萬(含)及以下 日歷年度總收入的12%
3萬零1-6萬(含) 0.27萬+超過3萬部分的15%
6萬零1-9萬(含) 0.63萬+超過6萬部分的20%
9萬零1-15萬(含) 1.14萬+超過9萬部分的25%
15萬零1-30萬(含) 2.46萬+超過15萬部分的35%
30萬(不含)以上 7.26萬+超過30萬部分的45%
注:30萬(不含)以上收入的納稅額標準原定于2000年1月1日起實行,但1999年12月2日正式生效的2000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使之失去了意義。
1999年個人所得稅稅收收入的分配辦法是:納入聯邦預算的稅率為3%;納入聯邦主體預算的稅率為上表內的百分數減3%。
2000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單位:盧布
應納稅的年總收入額標準 納 稅 額 標 準
5萬(含)及以下 日歷年度總收入的12%
5萬零1-15萬(含) 0.6萬+超過5萬部分的20%
15萬(不含)以上 2.6萬+超過15萬部分的30%
2000年個人所得稅稅收收入的分配辦法是:稅收的16%納入聯邦預算,84%納入聯邦主體預算。(見2000年1月5日《俄羅斯報》載《俄聯邦2000年預算法》)
俄羅斯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還有幾條特殊規定:
按工資標準獲得的工資收入及在北極地區及相似地點工作的職工工齡補貼收入,其所得稅由發放者代繳,納入聯邦預算的稅率為3%,納入聯邦主體預算的稅率為9%。
按銀行存款利率獲得的現金收入及按法律規定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5%,由發放者代繳。
沒有固定住所的個人所獲得的收入,納入聯邦預算的稅率為3%;納入聯邦主體預算的稅率為17%。,由發放者代繳。
8、燃料油-潤滑油銷售稅(其收入納入道路基金)。稅率為不帶增值稅的銷售金額的25%。在倒賣燃料油-潤滑油的情況下,納稅基數為銷售收入(不帶增值稅)與購入價值(不帶增值稅)之間的差額。該稅收入全部納入聯邦道路基金。
9、 汽車公路使用稅(其收入納入道路基金)。稅為銷售產品(工程、服務)收入的2.5% ;在定購、供應銷售和貿易活動中,納稅基數為差價收入部分。按0.5%稅率征收的稅收收入納入聯邦道路基金;按2%稅率征收的稅收收入納入區域道路基金。
10、 交通工具稅(其收入納入道路基金)。其稅率由法律按每個馬力確定。稅收收入納入區域道路基金。具體稅率如下表:
交通工具稅稅率表
車輛種類及馬力 一般地區每馬力納稅額 莫斯科每馬力納稅額
1、小轎車:
100馬力(73.55千瓦)(含)以下 0.5盧布 6盧布
100馬力(73.55千瓦)(含)以上 1.3盧布 12盧布
2、摩托車 0.3盧布 3盧布
3、多座位的客車 2盧布 12盧布
4、載重汽車及拖拉機:
100馬力(73.55千瓦)(含)以下 2盧布 8盧布
100-150馬力(73.55-110.33千瓦) 4盧布 12盧布
150-200馬力(110.33-147.1千瓦) 4.8盧布 16盧布
200-250馬力(147.1-183.9千瓦) 5.2盧布 20盧布
250馬力(183.9千瓦)以上 7.15盧布 26盧布
5、其它自動行駛車輛及氣動車輛(收割機及其它農用康拜因出外) 2盧布 8盧布
注:交通工具稅收入納入區域道路基金。
個別種類交通工具稅稅率表
轎車種類及發動機容量 每毫升年納稅標準
排氣量為2500毫升以上至3000毫升(含) 2盧布
排氣量為2500毫升以上 3盧布
注:1、該稅僅對排氣量在2500毫升(含)以上的小轎車課稅(不包括俄境內生產的全傳動汽車以及出產25年(含)以上的汽車)。
2、對出產10年(含)以上的汽車,按表中規定的納稅標準計算出的納稅額的40%課稅;對出產5年(含)以上,不到10年的汽車,按表中規定的納稅標準計算出的納稅額的70%課稅。
3、該稅的稅收納入聯邦道路基金。
11、交通工具購置稅(其收入納入道路基金)。該稅納稅基數為不帶增值稅和銷費稅的車輛銷售價格。具體稅率為:
載重汽車、小型客貨兩用汽車、輕型帶蓬汽車、公共汽車、專用汽車、小汽車-20%;拖車、半拖車-10%。從國外購置汽車時,納稅基數為根據俄聯邦海關立法對車輛所作的估價。該稅收入納入區域道路基金。
12、 邊境手續費。收費標準為向每個自然人征收法律規定的0.8個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現行標準為83.49盧布)。該稅收入納入聯邦預算。
13、 國家規費。國家機關為納稅者完成某種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或向其發放某種文件、證件需繳納一定費用即國家規費。其繳費標準由1991年12月9日第2005-1號聯邦法律(99年4月13日版本)確定。國家規費收入按照在確定相應級別預算所規定的辦法全部納入地方預算。
14、 自然資源使用稅。該稅征收標準由具體法律確定。在聯邦立法文件所規定的條件下,該稅收入分別納入聯邦預算、共和國預算和地方預算。
15、 財產繼承和贈予稅。該稅稅率由1991年12月12日第2020-1號聯邦法律(95年1月27日版本)確定。該稅收入納入地方預算。
16、 外匯及外匯支付憑證購買稅。該稅稅率為1%,收入的60%納入聯邦預算;40%納入聯邦主體預算。
17、 博采業稅。該稅年征收標準為:賭場作為一方參加賭博,要按每個賭桌每年繳納1200個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納稅;賭場作為組織者和(或)監督者參與賭博,要按每個賭桌每年繳納100個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納稅;每臺賭博用游戲機每年繳納45個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稅額;每臺賽馬賭金計算器每年繳納1200個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稅額;每個賽馬賭金收款處每年繳納600個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稅額。 稅收收入納入聯邦和聯邦主體預算。
18、 水利使用稅。該稅最低和最高收稅標準如下:
(1) 在規定的限額內從地面設施每汲取1000立方米的水,取水納稅人需繳納30-176盧布;
(2) 從海域或內海每汲取1000立方米的水,取水納稅人需繳納0.8-3.3盧布;
(3) 每使用1個千瓦\小時的發電,利用水電站的納稅人需繳納0.5-5盧布;
(4) 把木材編成木排浮運,每運1000立方米,每放100公里,放排納稅人需繳納320-665盧布;
(5) 利用水域開采有用資源、修建休息設施、游泳設施、公用設施、摟房、設備、裝置以及進行鉆探、建筑及其它公程,每1000平方米水域使用1年,使用納稅人需繳納1300-7300盧布;
(6) 在規定的限額內每將1000立方米污水排入水利設施內,排污納稅人需繳納3.2-27盧布。
該稅收入的40%納入聯邦預算;60%納入聯邦主體預算。
19、"俄羅斯"、"俄聯邦"名稱使用稅。使用上述名稱及使用上述名稱為基礎所組成的單詞、詞組都要繳稅。其稅率分別是:對從事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采購、供銷、貿易單位除外),稅率為銷售商品(工程、服務)價值的0.5%;對從事采購、供銷和貿易活動的企事業單位,稅率為0.05%;對于其它企事業單位的征稅標準為100個法定最低月勞動報酬標準。該稅稅收納入聯邦預算。
20、 發放乙醇酒精、含酒精制品及酒類制品生產和經營權許可證費。該稅收收入按照聯邦法規規定的辦法納入相應級別的國家預算。
21、 個別種類交通工具稅。其稅收標準取決于交通工具種類及發動機功率。稅收收入納入聯邦預算。
三、 地區稅
1、 林業稅。該稅稅率由俄聯邦各自治共和國的法律或各邊疆區、州、自治州、自治區政權機關的決定來確定。
2、 企業財產稅。該稅稅率最高不超過2%,具體由聯邦主體立法機關確定。稅收收入的50%納入聯邦主體預算;50%納入地方預算。
3、 銷售稅。稅率最高不超過5%,具體由聯邦主體立法機關確定。該稅收入的40%納入聯邦主體預算;60%納入地方預算。
4、 某些經營活動核定收入統一稅。該稅稅率為20%。稅收收入按照98年7月31日148-ФЗ號聯邦法律(99年3月31日版)規定的標準,分別納入聯邦預算、國家預算外基金、聯邦主體預算和地方預算。
5、 教育機構需求稅。收稅標準為不超過俄聯邦各共和國、各邊疆區、州、自治州、自治區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全年工資總額的1%。該稅收入納入俄聯邦主體預算。
四、 地方稅
俄地方稅目前包括如下稅種:
1、個人財產稅。該稅稅率根據課稅對象確定:建筑物、房產和設施的課稅稅率不超過財產價值的0.1%;交通工具的課稅稅率按發動機功率計算,每馬力或每千瓦征收一定數額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稅款。所征稅款納入課稅對象所在(注冊)地的地方預算。
2、土地稅。該稅課稅對象分為農用地和非農用地。農用地按公頃計稅,每年由聯邦相應法律確定平均稅率,各聯邦主體法律機構根據平均稅率、按土地用途(耕地、多年生林、草場、牧場)規定相應稅率。非農用地按平方米計稅,其稅率高于農用地。土地稅稅款根據土地法納入相應預算。
3、個人經營注冊稅。此項稅收納入經營者注冊地的預算。
4、療養區內生產項目建設稅。
5、療養稅。
6、貿易權利稅。此稅種由地區、市、區(市屬)、鎮、村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加以規定,可采取購買一次性票證或臨時營業執照的方式納稅,稅款全部列入相應預算。
7、公民、企業、單位(不論其組織法律形式如何)交納的專項稅費(警務稅、境內公用事業稅、教育需求稅等)。年稅率自然人不得超過12個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總額的3%;法人不得超過以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計算的年工資基金的3%。城區的稅率由相應的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加以規定,村鎮的稅率通過召開居民大會確定。
8、廣告稅。此稅由為自己的產品做廣告的法人和自然人繳納,稅率不超過廣告費的5%。
9、汽車、計算設備、個人電腦轉賣稅。此稅由轉賣上述商品的法人和自然人繳納,稅率不超過交易額的10%。
10、養犬稅。此稅由在城市內養犬(值勤犬除外)的個人繳納,納稅額每年不超過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七分之一。
11、酒水制品貿易經營許可證費。此費由向居民銷售酒水制品的法人和自然人繳納,法人繳費額為每年50個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自然人繳費額為每年25個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法人和自然人在為晚會、舞會、游園會及其他活動設立的臨時售貨點銷售上述商品時,每日繳費額為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一半。
12、地方拍賣和抽彩活動許可證費。此費由上述活動舉辦人繳納,數額不超過申報拍賣商品價值或發行彩票金額的10%。
13、住宅證發放費。此費由自然人在獲得單獨住宅入住權時繳納,繳費額根據住房面積和質量確定,但不得超過法定最低勞動報酬標準的四分之三。
14、汽車停放費。繳費人為使用專門修建的停車場停放汽車的法人和自然人,繳費額由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規定。
15、地方標志使用費。此費由使用地方標志(徽章,城市、地區、歷史文物的外貌等)的產品的生產者繳納,數額不超過所售產品價值的0.5%。
16、跑馬場參賽費。繳費人為使用自己的馬匹參加商業性比賽的法人和自然人,繳費額由跑馬場所在地的地方國家政權機構規定。
17、賭馬中彩費。此費由跑馬場賭馬中彩者繳納,數額不超過獎金額的5%。
18、跑馬場參賭費。此費以額定參賭收費的附加費形式繳納,數額不超過額定收費的5%。
19、交易所交易費(關于有價證券業務征稅的法律文件所規定的交易除外)。此費由交易參加者繳納,數額不超過交易額的0.1%。
20、影視拍攝費。此費由拍攝影視作品并要求當地國家管理機構予以協助(安排警力值勤、清場等)的商業影視機構繳納,繳費額由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規定。
21、居民點環境清掃費。此費由法人和自然人(建筑物所有者)繳納,繳費額由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規定。
22、賭場開辦費(安裝賭博機和其他可贏得獎品和獎金的裝置、牌桌、輪盤及其他賭博設備)。費率和收費程序由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規定。
23、住宅基金及社會文化設施稅。稅額不超過相應地區法人所生產產品(工程、勞務)銷售額的1.5%,具體稅率及征稅程序由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規定。
幾點說明:
1、第1條第(1)-(3)項所列稅種由俄聯邦法律文件加以規定并在俄聯邦全境征收,具體稅率(在俄聯邦法律文件未另作規定的情況下)由俄聯邦所屬各共和國的法律文件加以規定或由各邊疆區、州、自治州、自治區、地區、市及其他行政區劃單位的國家政權機關決定。
2、第1條第(4)-(5)項所列稅種可由療養地所在地區和城市的國家政權機構規定,稅款全額列入地區預算和市預算。在農村地區,稅款分別等額列入療養地所在的村、鎮、地區所屬市的預算和地區、邊疆區、州的預算。
3、第1條第(8)-(21)項所列各種稅費可由地區和市的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的決定加以規定。所收稅費列入地區預算、市預算或根據地區和市政權代表機構即地方人民代表會議的決定列入區(市屬區)預算和鎮、村預算。
附件: 需加收消費稅的商品清單
(在俄聯邦全境統一征收)
商 品 名 稱 稅 率(單位:盧布/每計量單位或百分比)
各類原料制成的酒精 12盧布/每升純酒精
酒精含量在25%以上的酒制品(葡萄酒除外);含酒精制品 84盧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純酒精
酒精含量在9—25%(包括9%和25%)的酒制品(葡萄酒除外) 62盧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純酒精
酒精含量在9%以下的酒制品(葡萄酒除外) 43盧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純酒精
葡萄酒(天然葡萄酒除外):特制葡萄酒,特味葡萄酒(加酒精的),果酒(加酒精的),苦艾酒 35盧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純酒精
香檳酒和葡萄汽酒 9盧布/升
天然葡萄酒(香檳酒和葡萄汽酒除外) 3盧布/升
酒精含量在8.6%以下(包括8.6%)的啤酒以及不含酒精的啤酒 90戈比/升
酒精含量超過8.6%的啤酒 3盧布/升
煙草制品:
煙斗用煙葉(國家標準煙葉除外) 336盧布/公斤
煙斗用煙葉(國家標準煙葉) 32盧布/公斤
吸用煙葉(用作煙草制品原料的煙葉除外) 144盧布/公斤
雪茄煙(非國家標準) 7盧布20戈比/支
雪茄煙(國家標準) 2盧布40戈比/支
長度超過85毫米的帶過濾嘴香煙 60盧布/1000支
帶過濾嘴香煙(長度超過85毫米的香煙和國家標準1—4級香煙除外) 41盧布/1000支
國家標準1—3級帶過濾嘴香煙 29盧布/1000支
國家標準4級帶過濾嘴香煙 19盧布/1000支
無過濾嘴香煙 7盧布/1000支
一級白桿煙 4盧布80戈比/1000支
珠寶制品 5%
石油和穩定凝析油(平均匯率) 55盧布/噸
發動機容量在2500立方毫升以上的小轎車 10%
辛烷數值在80以下(包括80)的車用汽油 455盧布/噸
辛烷數值在80以上的車用汽油 585盧布/噸
需加收消費稅的各種礦產原料(石油和凝析油除外)的消費稅率由俄聯邦政府為各個礦產地分別規定。
各產地的石油(包括穩定凝析油)消費稅率俄聯邦政府根據聯邦法律所規定的平均消費稅率以及當地的礦業地質條件和經濟地理條件分別加以規定。
天然氣的消費稅率和確定程序由俄聯邦政府加以規定。
《俄聯邦稅法典》第二部分于2000年7月19日獲俄國家杜馬通過,7月26日經俄聯邦委員會批準,8月5日俄總統簽署,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
已通過的"稅法典第二部分"主要對如下4個稅種作了規定:
一、增值稅:一般商品的增值稅稅率仍為20%。除此,還有一些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0%,主要是食品和兒童用品兩大類:
1、部分食品:活牲畜及禽類、肉類及其制品(特別美味的除外:里脊肉、牛犢肉、舌頭、香腸制品、熏制食品、烤豬牛肉、火腿罐頭、熏肉罐頭、烤豬里脊罐頭、舌頭凍罐頭)、奶及奶制品、雞蛋及蛋制品、植物油、人造黃油、糖及原糖、食鹽、糧食、配合飼料、混合飼料、糧食下腳料、面包及面包制品、米粒仁、面粉、空心粉制品、某些活魚、某些海產品及魚類制品、兒童食品及糖尿病人食品、蔬菜、土豆。
2、兒童用品:針織品、縫紉制品(真絨真皮制品除外)、鞋(運動鞋除外)、兒童床、兒童床單、童車、學生筆記本、玩具、蠟泥塑料、文具盒、計算尺、學生用算盤、日記本、圖畫本、圖畫冊、繪圖冊、筆記本夾、書皮、日記本皮、筆記本皮、數字及字母活字盤、尿布。
下列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即不征增值稅:通過海關出口的商品(出口到獨聯體國家的石油、凝析油、天然氣除外);與不征收增值稅的出口商品的生產和銷售有直接關系的工作(服務);與過境運輸有直接關系的工作(服務);以統一的國際轉運協議為基礎的旅客和行李的轉運服務;直接在宇宙空間所提供的工作(服務)及其在技術工藝上所依賴并與之有不可間斷關系的地面準備工作(服務);貴重金屬開采者或利用含貴重金屬的廢金屬及下腳料的生產者賣給"俄聯邦國家貴重金屬和寶石基金"、俄聯邦中央銀行、其它銀行的貴金屬;外交代表機構及與之同等看待的代表機構的專用商品以及這些代表機構的外交官或行政技術人員及其家屬自用商品。
二、消費稅:即將實行的俄聯邦統一消費稅稅率如下表:
俄聯邦統一消費稅稅率表
商 品 名 稱 稅 率
各種原料制成的酒精半成品 未兌水的酒精半成品,每公升8盧布。
各種原料制成的酒精 未兌水的酒精,每公升12.60盧布。
酒精含量在25%以上的各種酒類制品(葡萄酒除外)及酒精制品 含在應稅商品中的未兌水酒精,每公升88.20盧布。
酒精含量從9%-25%(含)的各種酒類制品(葡萄酒除外) 含在應稅商品中的未兌水酒精,每公升65.10盧布。
酒精含量在9%(含)以下的各種酒類制品(葡萄酒除外) 含在應稅商品中的未兌水酒精,每公升45.15盧布。
葡萄酒(天然的除外):特制葡萄酒、特味葡萄酒(加酒精的)、果子酒(加酒精的)、苦艾酒 含在應稅商品中的未兌水酒精,每公升36.75盧布。
香檳酒、葡萄汽酒 每公升9.45盧布。
天然葡萄酒(香檳酒、葡萄汽酒除外) 每公升3.15盧布。
酒精標準含量在8.6%以下的啤酒 每公升1盧布。
酒精含量在8.6%以上的啤酒 每公升3.30盧布
煙草原料、煙草下腳料、其它作為煙草制品原料的工業制造煙草、煙草工業替代品 零稅率。
煙草制品:
煙斗用的煙草 每公升405盧布。
吸用的煙草(用作煙草制品原料的煙草除外) 每公升166盧布。
雪茄煙 每支10盧布。
長度為85毫米以上的帶過濾嘴香煙 每1000支75盧布。
帶過濾嘴香煙(85毫米以上的除外)、國家標準1、2、3、4級香煙 每1000支55盧布。
國家標準1、2、3、4級帶過濾嘴香煙 每1000支35盧布。
不帶過濾嘴香煙、白桿煙 每1000支10盧布。
珠寶制品 5%
石油、穩定凝析油 每噸66盧布
發動機功率為67.5千瓦(90馬力)(含)以下的轎車 零稅率
發動機功率為67.5千瓦(90馬力)以上至112.5千瓦(150馬力)(含)的轎車 每0.75千瓦(1馬力)10盧布。
發動機功率為1125千瓦(150馬力)以上的轎車 每0.75千瓦(1馬力)100盧布。
發動機功率為1125千瓦(150馬力)以上的摩托車 每0.75千瓦(1馬力)100盧布。
辛烷值為80以下(含)的汽油 每噸1350盧布。
其它辛烷值的汽油 每噸1850盧布。
柴油 每噸550盧布。
柴油及汽化器發動機機油 每噸1500盧布。
俄境內銷售的天然氣 15%
銷售到獨聯體國家的天然氣 15%
銷售到俄聯邦境外(不包括獨聯體國家)的天然氣 30%
三、個人所得稅:俄聯邦個人所得稅的統一稅率將為13%,但對個別收入規定特殊稅率。
實行35%稅率的收入有:彩票中彩收入;賽馬賭博中彩收入及其它賭博收入;從為商品、工程、服務作廣告而組織的比賽、游戲及其它活動中的獲得超過2000盧布的獎勵;獲得一定數額以上的保險金;某些存款利息;因借款利息較低而獲得的某些物質收益。
實行30%稅率的收入有:紅利收入;非俄聯邦注冊納稅人所取得的收入。
四、統一社會稅:統一社會稅是一個新稅種,它把原有的三種國家預算外基金,即退休基金、社
會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合在一起,以達到精減稅種,減輕稅負的目的。納稅人是為兩大類:
一類是為雇員發工資的雇主,包括單位、個體經營者、北極地帶從事傳統行業的氏族和家庭小團體、農戶(農場)、自然人;另一類是不雇工的個體經營者、北極地帶從事傳統行業的氏族和家庭小團體、農戶(農場)、律師。統一社會稅的具體稅率如下表:
俄聯邦統一社會稅稅率表(1)
(作為雇主的各單位,不包括農產品生產單位)
為每一員工的納稅基數為自年初的累計工資額 納入退休基金的稅率 納入社會保險基金的稅率 納入醫療保險基金的稅率 總計 稅率
納入聯邦 納入地區
10萬盧布以下(含) 28% 4% 0.20% 3.40% 35.60%
10萬零1盧布-30萬盧布(含) 2.8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15.8% 0.4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2.2% 0.02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0.1% 0.34萬盧布+超過10萬 部分的1.9% 3.56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20%
30萬零1盧布-60萬盧布(含) 5.96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7.9% 0.84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1.1% 0.04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0.1% 0.72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0.9% 7.56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10%
60萬盧布以上 8.33萬盧布+超過60萬部分的2% 1.17萬盧布 0.07萬盧布 0.99萬盧布 10.56萬盧布+超過 60萬部分 的的2%
俄聯邦統一社會稅稅率(2)
(作為雇主的農產品生產單位、個體經營者、北極地帶氏 族家庭小團體、農戶、農場、自然人)
為每一員工的納稅基數為自年初的累計工資額 納入退休基金的稅率 納入社會保險基金的稅率 納入醫療保險基金的稅率 總計 稅率
納入聯邦 納入地區
10萬盧布以下(含) 20.60% 2.90% 0.10% 2.50% 26.10%
10萬零1盧布-30萬盧布(含) 2.06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15.8% 0.29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2.2% 0.01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0.1% 0.25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1.9% 2.61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20%
30萬零1盧布-60萬盧布(含) 5.22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7.9% 0.73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1.1% 0.03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0.1% 0.63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0.9% 6.61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10%
60萬盧布以上 7.59萬盧布+超過60萬部分的2% 1.06萬盧布 0.06萬盧布 0.9萬盧布 9.61萬盧布+超過60萬部分的2%
俄聯邦統一社會稅稅率(3)
(不雇工的個體經營者、北極地帶氏族家庭小農場、律師)
為每一員工的納稅基數為自年初的累計工資額 納入退休基金的稅率 納入醫療保險基金的稅率 總計稅率
納入 聯邦 納入 地區
10萬盧布以下(含) 19.20% 0.20% 3,4% 22.85%
10萬零1盧布-30萬盧布(含) 1.92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10.8% 0.02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0.1% 0.34萬盧布+超過10萬部分的1.9% 2.28萬盧布+超 過10萬部分的12.8%
30萬零1盧布-60萬盧布(含) 4.08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5.5% 400盧布 0.72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0.9% 4.84萬盧布+超過30部分的6.4%
60萬盧布以上 5.73萬盧布+超過60萬部分的2% 400盧布 9900盧布 6.76萬盧布+超過60萬部分的2%
俄聯邦統一社會稅稅率(4)
(關于國家預算負責的律師工資發放辦法的法律未生效之前,
依法義務為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
為每一員工的納稅基數為自年初的累計工資額 納入退休基金的稅率 納入醫療保險基金的稅率 總計稅率
納入 聯邦 納入 地區
30萬盧布以下(含) 14% 0.20% 3,4% 17.60%
30萬零1盧布-60萬盧布(含) 4.2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8% 600盧布+超過 30萬部分的0.1% 1.02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1.9% 5.28萬盧布+超過30萬部分的10%
60萬盧布以上 6.6萬盧布+超過60萬部分的2% 900盧布 1.59萬盧布 8.28萬盧布+超過60 萬部分的2% 。
來源:中國投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