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通知并動員部署 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
2020年10月28日 12:26 7307次瀏覽 來源: 建筑時報 分類: 建設工程
財政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并于10月22日召開座談會對此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根據要求,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應遵循三項基本原則,堅持先行先試:選擇一批綠色發展基礎較好的城市,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探索支持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強化主體責任:壓實采購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強化對政府工程采購、實施和履約驗收中的監督管理,引導采購人、工程承包單位、建材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形成推進試點的合力。
關于工作目標,兩部門的通知指出,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政策措施體系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購工程建筑品質得到提升,綠色消費和綠色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
該通知還公布了試點對象和時間。試點城市為南京市、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青島市、佛山市。鼓勵其他地區按照該通知要求,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試點項目為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鼓勵試點地區將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項目納入試點范圍。試點時間為2年,相關工程項目原則上應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對于較大規模的工程項目,可適當延長試點時間。
試點的具體內容共分為六部分:
一是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
兩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建材產品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應用情況、市場供給情況和相關產業升級發展方向等,結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制定發布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基本要求(試行,簡稱《基本要求》)。兩部門還將根據試點推進情況,動態更新《基本要求》,并在財政部網站、住建部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
二是加強工程設計管理。
采購人應當要求設計單位根據《基本要求》編制設計文件,嚴格審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查設計文件中執行《基本要求》的情況。試點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政府采購工程中落實《基本要求》情況的事中事后監管。同時,要積極推動工程造價改革,完善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充分發揮市場定價作用,將政府采購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增量成本納入工程造價。
三是落實綠色建材采購要求。
采購人要在編制采購文件和擬定合同文本時將滿足《基本要求》的有關規定作為實質性條件,直接采購或要求承包單位使用符合規定的綠色建材產品。綠色建材供應商在供貨時應當提供包含相關指標的第三方檢測或認證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證明性文件。對于尚未納入《基本要求》的建材產品,鼓勵采購人采購獲得綠色建材評價標識、認證或者獲得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
四是探索開展綠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購。
試點地區財政部門可以選擇部分通用類綠色建材探索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定期歸集采購人綠色建材采購計劃,開展集中帶量采購。鼓勵通過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采購綠色建材,強化采購全流程監管。
五是嚴格工程施工和驗收管理。
試點地區要積極探索創新施工現場監管模式,督促施工單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綠色建材產品,嚴格按照《基本要求》的規定和工程建設相關標準施工。工程竣工后,采購人要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履約驗收。
六是加強對綠色采購政策執行的監督檢查。試點地區財政部門要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加強有關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在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座談會要求,各試點城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發揮政府采購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探索支持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優秀經驗。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強化對政府工程采購、實施和履約驗收中的監督管理,引導采購人、工程承包單位、建材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形成推進試點的合力。
責任編輯: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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