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要求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的貫徹落實 礦業科研單位和人員將直接受益
2019年01月14日 9:28 2806次瀏覽 來源: 中國礦業報 分類: 地質礦業
好政策還要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就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作出若干規定。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充分認識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自主權的重要意義,制定政策落實的配套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相關工作要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無疑,礦業領域科研單位和人員將受益于此。
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對于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充分釋放創新創造活力、推進建設創新型國家、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推進成果轉化、優化分配機制等方面,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自主權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效果,受到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擁護和歡迎。但在有關政策落實過程中還不同程度存在各類問題,制約了政策效果,影響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有的部門、地方以及科研單位沒有及時修訂本部門、本地方和本單位的科研管理相關制度規定,仍然按照老辦法來操作;有的經費調劑使用、儀器設備采購等仍然由相關機構管理,沒有落實到項目承擔單位;科技成果轉化、薪酬激勵、人員流動還受到相關規定的約束等。
為此,通知要求,對黨中央、國務院已經出臺的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自主權的有關政策,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對現行的科研項目、科研資金、科研人員以及因公臨時出國等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與新出臺政策精神不符的規定要進行清理和修改。各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和智庫以及其他承擔科研任務的單位要按照上述原則修訂和制定相關實施辦法和制度。
通知強調,要深入推進下放科技管理權限工作。一是推動預算調劑和儀器采購管理權落實到位。二是推動科研人員的技術路線決策權落實到位。三是推動項目過程管理權落實到位。四是科研單位要健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進一步做好已出臺法規文件中相關規定的銜接加以明確。
一是明確科研人員兼職的操作辦法。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與企業通過股權合作、共同研發、互派人員、成果應用等多種方式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支持科研人員深入企業進行成果轉化,落實“科研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并取得合法報酬”的規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明確科研人員兼職兼薪問題的具體管理辦法,明確審批程序,約定相關權利與義務。對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兼職,按中央有關規定執行。
二是明確科研人員獲得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具體辦法。各高校、科研院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規定,制定本單位轉化科技成果的專門管理辦法,完善評價激勵機制,對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其他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區分不同情況給予現金、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等獎勵和報酬。
三是明確科技成果作為國有資產的管理程序。請財政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按照對科技成果價值“通過協議定價、在技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的規定,提出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修訂建議,簡化科技成果的國有資產評估程序,縮短評估周期,改進對評估結果的使用方式,研究建立資產評估報告公示制度,同時探索利用市場化機制確定科技成果價值的多種方式。要進一步優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變更程序,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四是明確有關項目經費的細化管理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推進產學研結合,并制定專門管理辦法,對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經費,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探索建立項目立項環節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共同審核機制,在科研項目評審的同時進行預算評審。
礦業是先行性、基礎性、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當前正轉向高質量發展。礦業全產業鏈中的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開發等各個環節均離不開科技引領和支撐。國辦這個通知再次表明了黨和國家堅持走科技創新的決心,也讓廣大礦業科研單位和人員吃了定心丸。
責任編輯: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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