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招投標試點深入推進
2016年06月24日 8:1 4233次瀏覽 來源: 中國建設報 分類: 建設工程 作者: 曹霽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和商務部辦公廳聯合發出《關于深入開展2016年國家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力求以點帶面,推進電子招標投標健康有序發展。
總體要求:將試點引向深入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和單位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繼續將試點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深化平臺建設。從推動本地區電子招標投標全面發展的角度出發,加強統一規劃指導,引導市場主體積極有序建設運營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加快建設功能完備、接口開放的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盡快實現與國家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二是深化推廣應用。強化電子招標投標應用導向和用戶體驗導向,加快實現全領域、全行業、全過程招投標電子化,進一步挖掘和發揮電子化對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減少投訴、提高采購效率、加強大數據運用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深化機制創新。推進“互聯網+監管”模式,探索監管清單制度,公開監管依據和程序,實行在線監督,確保監管依法、客觀、精準,為電子招標采購市場化發展和實現信息公開共享、規范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環境。
試點任務:在五方面取得實效
《通知》明確了試點任務,要求2016年各政府綜合試點要圍繞推進招標投標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構建本地區電子招標投標平臺體系,推進招標投標電子化監管和營造促進電子招標投標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重點完成五方面任務,確保試點取得實效。
一是建成或者市場化配置完成區域內所需要的專業化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并通過檢測認證。
二是建成本級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與區域內所需要使用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以及國家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數據實時交互。
三是建成本級電子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平臺,實行招標投標電子化監督。
四是清理廢止不利于電子招標投標發展的各項制度。
五是結合本地區實際完成附件中相應重點任務,突出試點的亮點和創新點。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試點要按照市場化發展路徑,圍繞創新交易服務技術、優化信息交互共享、消除技術壁壘和漏洞、實現全流程交易,提高項目交易與需求匹配度和效率,以及促進招標投標公平競爭、維護交易和信息安全等方面,明確各交易平臺運營單位的2016年試點任務和工作要求,并抓好組織實施。
抓好實施:深化對接、支持和示范
《通知》強調,試點地區和單位要抓好組織實施。
首先,深化跟蹤對接。各試點單位應當根據試點要求和任務,逐項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各政府綜合試點和交易平臺試點應于2016年11月底前,提交試點年度總結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了解試點進展情況,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對試點單位進行評價,并將結果以適當方式公布。
其次,深化政策支持。抓緊制定“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頒布實施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法,編制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技術規范,健全制度保障。研究完善支持和推廣電子招標投標發展的政策措施,破除影響電子招標投標發展的思想觀念、體制機制障礙,培育內生動力,在推動實現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整體互聯共享的基礎上,加強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社會信用共享平臺等的對接共享。
最后,深化典型示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等部門將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發揮試點示范和引領帶動作用,從試點地區或單位中選取若干在創新監管體制機制、促進交易平臺市場化發展、深化大數據應用、加強平臺互聯共享等的典型,作為創新示范,向全國推廣。
責任編輯: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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