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環境治理,千億資金去哪兒了?
2016年05月04日 13:17 4808次瀏覽 來源: 今日頭條 分類: 地質礦業
2016年4月2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2015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其中明確:2015年,中央財政投入礦山環境治理資金30.85億元。這意味著,自2001年以來的15年間,已有上千億元財政和企業自籌資金專項用于這一領域。
但在日益嚴峻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面前,業內專家認為,千億資金仍然只是“杯水車薪”。
采空區!危險!
曾經靠山吃山、因礦而富的大安山鄉民們,如今正在陸續搬離這座危險的“空”山。
2016年4月19日凌晨1時10分,北京房山區京煤集團大安山煤礦發生2.7級地震,震源深度0公里。京煤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生在老舊采空區的“地震”實為礦震,是生產過程中的正常現象。不少地質專家也對媒體表示,煤礦采空區引發的塌陷影響范圍很小,居民無需對此次礦震產生恐慌。
據了解,采空區是指地下固體礦產開采后的空間及其圍巖失穩而產生位移、開裂、破碎垮落,直到上覆巖層整體下沉、彎曲所引起的地表變形和破壞的地區或范圍。在采空區,容易出現地表塌陷、透水等事故災害。
《經濟》記者日前前往大安山煤礦采訪時注意到,盡管盤山公路兩邊常有“采空塌陷區”和“泥石流易發區”的警示路牌,但京煤集團的礦區內卻道路平整、設施完好,在礦區內生活的礦工及其家屬也表示,對礦震“沒什么感覺”。
不過,緊鄰礦區的趙畝地村和西苑村村民卻對礦震十分敏感。“一震就醒了,感覺窗戶都在抖。”在趙畝地村生活了40多年的村民趙大媽說。
西苑村村民、大安山煤礦退休職工王先生也感到了明顯的震動。他還告訴《經濟》記者,經過數十年的開采,西苑村周邊已經多處采空。“頭幾年出過一次事故,公路突然塌了,拉煤的司機連人帶車掉了下去,到現在都沒找到。如果這次震級再高點,哎,不敢想。”
采空的礦山
大安山鄉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西北部深山區,平均海拔700米左右。由于土地貧瘠、地高氣寒,鄉里的糧食產量一直較低。所幸山中煤炭資源豐富,且煤質好、熱量大、灰分少,1958年,京西礦區在此開采建立了煤礦。自此,采礦逐漸成為了大安山鄉的主要經濟來源。
1969年,當地出現了鄉建煤礦一座,并有村辦小煤窯若干處。到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大安山鄉更是掀起了一股挖煤熱潮。
在趙大媽的記憶中,村里前前后后開采的小煤窯共有數十口,“采了煤,除了自己家里燒,也往外面賣。那會兒,生活過得比現在還要好”。
但到了本世紀初,國家開始大力關停小煤窯。大安山鄉政府網站資料顯示,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間,按照國務院446號令,大安山鄉陸續關閉了103個煤礦。然而,煤礦開采引起的采空塌陷等問題卻開始暴露出來。
2013年,西苑村南嶺就發生過突發地質災害險情,部分房屋和院墻出現不同程度開裂現象,涉及46戶171人,房屋156間。專家分析,該區域如果持續降雨達到50毫米以上,極易造成山體滑坡、泥石流等。
北京市也曾計劃將房山煤礦開采區居民整體搬遷至平原地區。2011年,北京市政府批復了房山山區人口遷移工程,房山區政府采納專家建議將山區人口規模控制在5.3萬人左右,決定將4.5萬人外遷安置在閻村、青龍湖、長陽、竇店、周口店等平原鄉鎮,并將對山區遷移人員給予每人1.3萬元的搬遷補助。
但西苑村和趙畝地村的村民卻不在搬遷之列。幸運的是,最近幾年,大安山鄉降水一直較為稀少。但同時,干旱缺水的自然條件也為當地村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西苑村村民、已經80歲高齡的楊大爺告訴《經濟》記者,只有夏季下雨時,村里的自來水管才常有水流出。
一年中其他的時候,“隔幾天來一次水。平時用水,有人去山上打山泉水,我都是下山,從鄉里抬水喝”,趙大媽說。
近幾年,出于對采空區塌陷的擔憂,再加上用水困難,大部分村民已經自行搬到城郊或是租賃大安山煤礦內的家屬樓居住。“如果不是養了幾只羊,我也很少會來村里了。”王先生說。
地質災害頻發,環境破壞嚴重
《經濟》記者檢索中國地震臺網后發現,2010年4月以來,共有80條地震記錄顯示震源深度0千米,震級多為3級左右,地震參考位置后均標注有“塌陷”、“爆破”、“礦震”等。
例如,2015年12月25日7時56分12秒,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發生4.0級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注明為“塌陷”。后來證實,這次地震實為當地廢棄石膏礦采空區坍塌引發的大規模石膏礦垮塌事故。
實際上,由于采空區塌陷具有隱蔽性和突發性等特點,近年來,由此引發了諸多危害性較大的地質環境安全事故。如,2005年12月26日,河南安陽三鑫工貿公司都里鐵礦因采空區突發大面積塌陷,形成了長約100米、寬約50米、深約60米的塌陷坑;2006年8月19日,湖南省石門縣天德石膏礦因采空區大面積冒頂引發了大面積坍塌,塌陷區面積約1.8萬平方米,塌陷區中心下沉約15米,造成9人死亡;2011年2月13日,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鎮丁坳村大銅坑礦區突然發生地表塌陷,形成了約5200平方米的大深坑……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發生采空區大規模塌陷災害200余處,累計塌陷面積70萬公頃以上,經濟損失超過500億元。
除了地質災害頻發以外,調查表明,由于長時間、高強度的礦山開采,大量土地荒廢,生態環境惡化嚴重。
2008年,我國首次全面系統開展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估工作完成。這一調查歷時5年,深入探訪了各類礦山11萬余個,涉及開采礦種193種。結果顯示,所有礦業活動都對礦區地質環境造成了較嚴重影響,數十年積累的環境問題十分驚人。
較新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因采礦活動抽排地下水影響礦區含水層的范圍約4.96萬平方公里、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累計積存量411.4億噸。因采礦活動產生的大量廢氣和粉塵更是嚴重影響了礦區周圍的大氣環境。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已經刻不容緩。
千億資金仍是“杯水車薪”
為了促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2001年以來,中央財政安排了專項治理資金,用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生態恢復。
從第一批全國10個項目、總資金1350萬元起步,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截至2015年底,中央財政共安排治理資金318億元,并帶動地方財政和企業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600多億元,完成治理恢復土地81萬公頃。
然而,與此同時,采礦活動影響破壞的土地面積也在急速增加。
調查顯示,2005年,全國因采礦活動形成的采空區面積約80.96萬公頃,引發地面塌陷面積35.22萬公頃,占壓和破壞土地面積143.9萬公頃。
而到了2015年,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報告指出:全國因采礦形成的采空區面積超過了134.9萬公頃,占礦區面積的26%;采礦活動占用或破壞的土地面積約238.3萬公頃,占礦區面積的47%。
國土資源部的數據印證了上述報告。截至2014年底,全國礦產開發累計損毀土地面積已達303萬公頃,除去治理恢復土地81萬公頃,仍有220余萬公頃土地亟待治理。
資金投入了上千億元,為什么礦山修復的任務依然如此艱巨?
資金缺口巨大,制約礦山修復
“以目前礦山土地復墾每平方米100元到200元的綜合投資測算,礦山生態修復的市場規模至少在2萬億元以上。相比起來,千億元治理資金仍然只是杯水車薪。”前瞻產業研究院礦山修復行業研究員許志新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說。
他曾預測,“十二五”期間,我國平均每年將有約250億元資金投資于礦區生態修復,比“十一五”末增長112%。但即便如此,修復資金仍將存在巨大缺口。更何況,實際投入金額并未達到上述數字。
為了彌合這一資金缺口,前瞻產業研究院在其發布的報告中指出,應當在落實礦山環境治理資金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
實際上,我國早已開展了這方面的嘗試。2005年,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明確提出了要“積極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的要求。也即,礦山企業分年預提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并列入成本,根據“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款專用”的原則,由企業在地方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保證金賬戶,并繳存保證金,專項用于該企業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如果礦山企業在開礦期間,將礦山環境進行了有效地整治,政府就在開礦結束后將這筆錢歸還企業;否則,就要動用這筆錢來治理企業開礦造成的礦山環境破壞。
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已全部出臺并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全國已繳保證金礦山數量8.5萬余個,占應繳總數的86.76%;已繳保證金總額867.74億元,占應繳總額的40.02%;采礦權人完成治理義務返還(使用)保證金約307.4億元,占已繳保證金的35.4%。
對此,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燕守廣指出,保證金制度是促使企業主動履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義務、促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的重要機制。“但是,我國大部分地區存在保證金繳存標準偏低、收繳不利的問題,無法滿足礦山環境保護與環境治理恢復的實際需求,影響了保證金的返還和使用,并且會降低企業對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的自覺性。”
2015年初,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煤炭局煤炭礦區發展協調服務中心副主任白海軍也曾對媒體表示,隨著煤炭價格一路走低,鄂爾多斯市大部分煤礦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生產礦山也大都處于微利甚至虧損狀態,大部分煤炭企業短期內無力足額繳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及土地復墾保證金,多數復墾資金投入不足,進度緩慢。
對此,許志新建議,我國應該責令礦山企業從礦產品銷售收入中逐次提取一部分資金以建立礦山企業的環境治理基金,并對這類企業收取礦山企業的超標排污費。同時,還應該通過開展市場化籌資等渠道持續增加投入。
理順新舊賬,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另外,盡管在2001年,我國就開始了對礦山生態修復的資金投入,但礦區開采的歷史更為久遠,老礦區遺留的生態環境恢復包袱巨大,不僅需要大量資金,治理難度也相對較大。如不能及時治理,極易誘發安全事故。
而目前的籌資制度,即便能夠完全落實,也只能保證不欠“新賬”;對于歷史遺留的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成本這筆“舊賬”,仍然沒有明確的解決辦法。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原副巡視員劉仁芙就曾對媒體表示,“礦山資源的開發利用必然導致大面積土地損壞,目前,我國土地復墾面臨的形勢可以用‘舊賬未還、新賬又欠’來形容。”
為此,中國地質調查局副局長王學龍認為,應該參照國外相關法律經驗,明確礦區生態環境問題的“舊賬”和“新賬”,使責權利進一步明晰。“新破壞的生態環境必須由礦山企業進行100%修復,已破壞的‘舊賬’由國家通過適當方式予以解決。”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教授胡振琪則指出,過去計劃經濟條件下產生的礦山生態損害,應由國家作為補償者承擔補償與修復責任。可以通過設立“廢棄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基金”,逐步恢復治理過去計劃經濟條件下產生的礦山生態損害,實現對過去生態損害“舊賬”的補償與修復。
“基金的主要來源之一,是向正在生產的礦山企業征收廢棄礦山生態補償費。根據相關研究,生態補償費的標準應為噸礦售價的1%以下,其實質是由生產礦山主為當代和祖輩礦業開采所造成的生態損害歷史‘舊賬’給予一定補償或義務性贊助。”胡振琪說。
責任編輯:陳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hnfeny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