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申請擴大勘查范圍有新規
2015年10月12日 9:9 2872次瀏覽 來源: 中國礦業報 分類: 地質礦業 作者: 海霞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日前下發通知,就探礦權人申請擴大勘查范圍、采礦權人申請擴大勘查范圍、已建礦山申請生產勘探(擴深)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已建礦山在礦區范圍內開展生產勘探的,由采礦權人自行出資委托有相應勘查資質的地勘單位進行勘查,經生產勘探探明的新增資源儲量評審和新增資源采礦權價款評估、確定及繳交按原有規定執行。
采礦權人申請擴大勘查范圍(含礦區范圍上部或下部)的,由采礦權人按照有關規定,向省廳申辦探礦權新立登記。對于批準同意采礦權擴大勘查范圍的,其礦業權價款按規定在辦理探礦權轉采礦權時繳納采礦權價款。
探礦權人申請擴大勘查范圍的,由探礦權人按照有關規定,向省廳申辦探礦權擴大勘查范圍變更登記。經批準同意探礦權擴大勘查范圍的,由探礦權人在領取勘查許可證時繳納擴大勘查范圍的探礦權價款。
責任編輯:羅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hnfeny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