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與供應商構建誠信合作監督機制
2013年01月16日 14:27 3987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貴金屬 作者: 邱志華 華林峰
1月15日,紫金礦業集團公司邀請合作供應商、工程商代表,在集團總部召開誠信協作體系建設交流會,并簽署《誠信合作公約》,以倡導誠信合作、陽光運作,構建誠信合作、相互監督機制,實現各方共同發展。
集團公司總裁羅映南、執行董事黃曉東、監事會主席林水清、紀委書記林新喜等領導及集團監察審計、建設及市場運營等部門負責人與30家供應商代表、15家工程商代表出席了會議。
據會務人員介紹,此次會議是在陳景河董事長的提議下召開的,形式上,采用了圓桌會議的形式,意在營造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長期共存的氛圍。規格上,集團主要領導親自出席會議,體現了領導班子對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速構筑誠信合作關系的共識和決心。此外,本次簽署的《誠信合作公約》由主要領導親自修改,且封面也別具匠心地加入了中國古鼎的元素,寓意簽約雙方一言九鼎。
會上,受陳景河董事長委托,林水清宣讀了陳景河董事長關于《紫金礦業誠信協作體系建設的幾點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紫金礦業的發展,協作單位也做出了重要貢獻,共同發展是紫金礦業的基本文化和理念,與紫金礦業進行協作,是紫金礦業的客人、朋友,必須以禮待之,平等相待。不少企業通過自身努力,誠信經營,與紫金礦業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關系,成為公司可以信賴的長期協作伙伴。也有部分企業,通過非正常甚至非法手段,獲得工程或供應合同,并且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存在不誠信,甚至欺詐行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紫金礦業非常念舊,非常需要長期誠信合作伙伴,我們也不會簡單進行低價中標,我們更加重視你過去的表現和實際能力。對未來”犯規”單位或人員將被視作不是紫金礦業的朋友。
意見強調,管好自己人是公司的首要任務。協作單位,特別是愿意與紫金礦業長期合作單位,必須行動起來,與公司密切配合,嚴厲打擊敢于伸手的公司有關人員。對于提供證據,舉報我方人員有索賄行為,或者其他協作者行賄證據,公司將給予保守秘密,并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舉報者合作機會。對公司索賄和接受賄賂的人員,將堅決清理出我們的隊伍,對有明顯嫌疑但無法確認的人員,必須調離崗位。公司要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嚴格控制非誠信供應商和建筑企業跨省承接業務。
意見建議協作單位要有遠見,要有與紫金礦業長期合作的眼光和舉措,決不可為了個別或局部利益做不當甚至違法的事情。一旦向我方人員行賄被確認,將被列入公司黑名單,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時間或永久禁入的處罰。對公司人員上交的各種款項,經批準,應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羅映南指出,誠信是實現長期合作的基礎,舉辦此次會議的目的就是要通過這種形式,加強交流,增進互信,深化合作,共同構筑我們的誠信協作體系。這個體系,至少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建立誠信合作的機制,二是建立相互監督的機制。
羅映南說,誠信是企業的名片,是雙方實現長期合作共贏的基礎。俗話說,君子之交淡如水。陽光運作,反對惡意和不正當競爭,是紫金長期以來持續強調和堅持的原則,并體現在了合同的廉政條款里面。對于廉政和公平交易工作的監督,紫金有專門的部門和人員,我們會采用多種形式來保證監督實施的有效性,并以此作為考核我們權屬企業和企業管理人員品德和績效的依據。
羅映南表示,誠信合作的做法可以概括為就是規范渠道、規范運作、陽光操作。各位合作伙伴在誠信協作方面嚴格自我約束、自我監督,并積極配合我們,提供線索,以利我們廉政監督工作的開展。紫金內部對在業務過程中與合作方有利益關系的人員有明確的回避制度,對拒絕提供不正當利益并勇于舉報我方工作人員有索賄行為的,應給予保護,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其合作。對“圍標、串標、人情標”等行為堅決給予打擊。對向我方提供偽劣假冒設備物資、嚴重不合格工程、不按合同履行售后服務,及向我方工作人員行賄的單位和人員,將建立黑名單,禁止與其發生任何業務。雙贏、多贏是當今一體化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合作的追求和目標。希望通過這次交流,讓大家對紫金有一個新的更加全面的了解和認識,在誠信、規范、陽光的前提下,進一步建立、拓展和深化雙方的合作關系,并在正當合法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我們的友誼,共同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
林水清指出,紫金礦業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我們的目標是把公司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礦業集團。在新一輪的發展過程中,也將有很多的項目建設,在境外的投資項目也會逐漸增多,因此,一是要嚴格執行物流、基建管理制度,規范運作。二是要廉潔自律,誠信合作。三是要積極推進誠信供應商和誠信建筑商體系建設。四是要加強監督,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五是希望協作商們樹立長遠眼光,確保產品和工程質量,提供優質服務。
責任編輯: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hnfeny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