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澳鋁業為何突然停產?
2012年09月11日 8:24 14061次瀏覽 來源: 全球鋁業網 分類: 鋁資訊
涉嫌信息披露違規
翻看神火股份的臨時公告,記者沒有發現有關沁澳鋁業停產的公告內容。
“去年12月底,電解二車間停產,今年3月底,電解一車間也被上級公司命令停產,職工們隨后就全部放假了。”正在家中休息的沁澳鋁業職工陳某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針對沁澳鋁業停產時間問題,記者電話聯系神火股份,該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沁澳鋁業是5月份停產的。”問題是,上述停產為何不公告?
在聽了記者調查核實的真實停產時間后,神火股份證券部工作人員話鋒很快轉變,他說,“停產對整個上市公司影響不是很大,沒有達到披露的標準。”并讓記者聯系神火股份董秘李宏偉。
李宏偉在接通電話后,告知記者,“現在不方便。”
記者問李宏偉:“您什么時間方便,再約個時間與您聯系?”李宏偉不耐煩地說:“現在不方便,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方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河南本地一位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占到神火股份電解鋁產能三成份額的沁澳鋁業停產,已經構成重大事件,神火股份涉嫌隱瞞重大事項,信息披露違規。
本報記者同時注意到,神火股份在今年8月9日公布的上半年年報中,僅“一句話”簡單披露了沁澳鋁業停產的信息。
上述律師進一步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并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布。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神火股份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單獨披露的重要信息,是否涉嫌違規?為何要這樣做?
多位券商行業證券分析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神火股份故意隱瞞上述重大信息,可能與其上半年增發有關。據神火股份7月30日公告顯示,該公司于當日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計劃,募集資金總額達1816920000元,用于收購河南范圍內28個小煤礦。
公開信息顯示,上述小煤礦因多種原因停產至今,該收購計劃曾被媒體廣泛質疑。“神火股份隱瞞部分電解鋁生產線停產事宜,或許是為增發保駕護航。”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分析師如是說。
責任編輯: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hnfeny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