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新規:盤中漲跌超10%將臨時停牌
2012年03月08日 9:58 1171次瀏覽 來源: 經濟觀察網 分類: 有色市場
日前,深交所發布了《關于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的通知》,當盤中成交價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或是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深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至14:57。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這次調整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目的在于有效抑制新股炒作,實現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目標。
特別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如果在開盤集合競價階段股票交易換手率就已達到或超過50%,深交所在9:30開始即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在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此外,收盤階段的交易規則沒有變化,于14︰57將盤中臨時停牌股票復牌并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上述兩次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均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據了解,《通知》主要適用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的盤中臨時停牌,但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首日等其它實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盤中臨時停牌,也將參照執行上述規定。
一直以來,新股炒作的現象長期以來都比較突出,不僅扭曲價格形成機制,而且助長違法違規行為,阻礙了資本市場功能作用的正常發揮,直接危害到廣大投資者的根本利益。
據介紹,新股炒作是典型的“擊鼓傳花游戲”,新股股價向市場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回歸是必然的,高位接手的中小投資者絕大多數會被“套牢”,成為這場“游戲”的最終受害者。深交所金融創新實驗室統計數據顯示, 2010年初到今年2月底,深市583只新股已有497只跌破首日收盤價,34只首日收盤漲幅超過100%的新股中,已有33只跌破首日收盤價,平均跌幅23.15%,最大跌幅達64.4%,炒得越高,跌得越狠。此外,新股上市首日買入的主要是個人投資者且大都虧損,其中10萬元以下的個人投資者虧損比例60.75%。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指出,近期,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成效逐步顯現,一級市場定價逐步回落,但二級市場炒新之風有所抬頭。二月中旬以來,深滬兩市上市的8只新股上市首日漲幅明顯擴大,平均漲幅為62.65%,六成股票漲幅超過50%,其中3只股票漲幅超過80%。
記者了解到,3月7日,深交所對在新股上市首日通過虛假申報蓄意影響開盤價的“瞿某”賬戶采取了為期三個月的限制交易措施。本次發布《通知》,是要在原有工作基礎上探索采取進一步有力措施,為市場約束力量發揮作用提供規則制度保障,有效抑制新股炒作行為,實現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根本目標。
據悉,與以往規則不同之處在于,2009年9月創業板啟動前,深交所對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以開盤價為基礎設定了20%、50%和80%的三檔漲跌幅度臨時停牌機制,2011年2月納入了《交易規則》,中小企業板也適用這一規定。這次在總結評估該項規定實施效果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有效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風險,調整為一旦達到或超過10%則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
二是新增換手率盤中臨時停牌指標。中小規模新股上市首日換手到一定程度,由于可賣出股份數量急劇減少,新股價格很容易大幅波動。為避免因短暫供求失衡導致股價暴漲,《通知》新增以換手率為基準的臨時停牌機制,當新股上市首日換手率達到或者超過50%時,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
接下來,深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部署,繼續研究論證抑制新股炒作的相關措施:一是針對少數投資者在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虛假申報、導致新股首日開盤價過高等問題,研究取消9︰15至9︰20期間可以撤單的規定;二是針對目前新股上市首日大量小額買單推高股價的特點,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時間內的交易最小申報數量;三是進一步加強對異常交易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分類管理,加大風險警示實際效果,引導理性、合規投資。
責任編輯: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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