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礦業重構鋰業之惑:行業起飛之際出讓股權
2010年09月02日 8:43 6627次瀏覽 來源: 證券市場周刊 分類: 有色市場 作者: 史寧
信息披露瑕疵多
扎布耶鋰業的股權受讓方被界定在下游鋰電池生產商,而實際上,西藏礦業控股90%的白銀扎布耶鋰業公司以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為主營業務,急需打破電池級碳酸鋰生產技術瓶頸的便是這家公司。若為拓展技術,白銀扎布耶比扎布耶鋰業更適合出讓股權,引進鋰電池生產商。
“公司很缺錢”, 西藏礦業董秘辦公室曾先生一語道破玄機,而比扎布耶鋰業更缺錢的是礦業總公司。西藏礦業3月18日的債務重組公告顯示,經審計,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礦業總公司的總資產為25629.04萬元,總負債為16934.98萬元,凈資產為8694.06萬元。2008年營業收入僅為138.60萬元,虧損1096.44萬元。
在承接了扎布耶鋰業8135萬元銀行債務之后,礦業總公司也被置于尷尬境地,急需出讓股權回籠資金歸還銀行貸款。
但令人不解的是,西藏礦業在5月7日發布公告,擬定向增發不超過6870萬股,募資14.54億元。作為大股東,礦業總公司承諾現金認購比例不低于17.69%,超過2.57億元。
錢從何來?正當記者匪夷所思之際,西藏礦業5月7日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卻披露了礦業總公司完全不同的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其資產經營情況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公告中,同樣截至2008年12月31日,礦業總公司總資產變為123918.22萬元,總負債61789.75萬元,凈資產62128.47萬元,營業收入50756.24萬元,凈利潤4097.93萬元。相映成趣,截至2009年12月31日,礦業總公司凈資產達到了64568.73萬元,已經有足夠實力完成定向增發的出資。
對于礦業總公司兩個月內財務報表數據前后不一致的問題,西藏礦業董秘辦公室曾先生對記者表示“不清楚、不知道”。
在信息披露上,西藏礦業存在的不足并非僅此一處。
其8月20日發布對外擔保訴訟終結公告,但早在一個月前的7月2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就已經下達了裁定書:由于債權人變更,原告瑞華投資控股公司撤回訴訟。
該筆擔保發生在1998年8月11日,西藏礦業為重慶海棠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萬元信用證借款提供擔保。債權人瑞華投資控股公司2008年2月2日向法院提起訴訟,同年5月19日,西藏礦業被追加為被告,但直到2008年7月11日,西藏礦業才予以公告。
無獨有偶,西藏礦業2009年年報披露的重慶華鼎醫藥擔保案,涉資1500萬元,也是10年前舊案,但直到2010年4月27日才披露。
此外,對于扎布耶鋰業6月簽訂協議,引入中國節能投資公司作為股東的事項,西藏礦業直到8月25日發布半年報時才提及。
資料顯示,中國節能投資公司于2002年將3000萬元國債專項資金撥付給扎布耶鋰業。2007年初開始,中國節能投資公司要求西藏發改委協助,督促扎布耶鋰業盡快落實出資權益。2010年6月30日,扎布耶鋰業與中節能新材料投資有限公司簽署《確權協議》,約定西藏礦業定向增發對扎布耶鋰業增資時,完成確認中節能新材料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身份。
西藏礦業的信息披露總是遲到,甚至惹出事端才進行公告,其誠信治理風險可見一斑。
責任編輯: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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