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廢舊手機回收將有條例可循
2010年08月02日 15:15 9212次瀏覽 來源: 深圳商報 分類: 再生金屬資訊
如何處理由省統一規劃
在《管理條例》中提到,國家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實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處理制度。國家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實行資格許可制度。在《管理條例》的監督管理條款中提到,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資源綜合利用、商務、工業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編制本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在采訪中,有意從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行業的市民告訴記者,《管理條例》中對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規定只要求具備完善的處理設施、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但卻沒有對該處理設施的處理技術和工藝作出具體要求和規定。倫錫藩說,由于該條例的實施涉及多個部門,他們暫時還沒有辦法制訂出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從該條例中可看出,將來會由相關的企業來完成廢棄電器電子的拆解環節。但是,這種企業的準入門檻是由國家統一制定,只要符合國家的資格許可就可以參與到該拆解環節來。該設置多少企業,這些企業要如何分布,這種規劃是由省環保部門來制訂,省環保部門也要通過調研估算廢棄電器電子產生量,根據這個量來規劃企業數量,控制企業數量不能過剩。目前,省環保部門正在制訂該規劃。
企業將可以獲得財政補貼
《管理條例》中也提及,國家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的補貼。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繳納義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應當納入預算管理,其征收、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工業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針對該條款,倫錫藩說,這是由財政部門實施管理。因為在拆解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過程中,有用的物質可能只占整部手機一小部分,而沒有用處的物質或是有害物質的處理卻需要花費更多的資金,設立基金的目的就是要給予這些企業補貼。
[1] [2]
責任編輯:wure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hnfeny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