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晟有色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2010年01月15日 10:33 1591次瀏覽 來源: 中國證券網 分類: 有色市場
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1,928,077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為2010年1月20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數量為:138,141,923股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于2007年12月18日經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以2009年1月15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于2009年1月19日實施后首次復牌。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無追加對價安排。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ST有色非流通股股東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在此基礎上,廣東廣晟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在ST有色重大資產重組中所取得的ST有色的股份,自股份轉讓完成過戶之日起,三年內不轉讓。
上述承諾正在履行中,目前無違反承諾的情形。
三、股改方案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1、股改實施至今,公司股本結構沒有發生變化。
2、股改實施至今,各股東持有的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沒有發生變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的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廣發證券作為St有色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機構,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等有關規則,對St有色相關股東解除限售事宜進行了核查,并出具下列核查意見:
(一)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違反股權分置改革承諾的行為;
(二)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遵守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各項承諾,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諾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國家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關規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因此,本保薦機構認為,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具備上市流通資格。
六、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1,928,077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為2010年1月20日;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序號
股東名稱
持有限售流通股數量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數量
(單位:股)
剩余限售流通股數量
1
廣東廣晟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
124,760,000
50.02
0
124,760,000
2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海口辦事處
24,051,923
9.64
10,670,000
13,381,923
3
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
1,258,077
0.50
1,258,077
0
合計
150, 070,000
60.16
11,928,077
138,141,923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完全一致。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
八、股本變動結構表
單位:股
本次上市前
變動數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
1、國有法人持有股份
150,070,000
-11,928,077
138,141,923
2、其他境內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合計
150,070,000
-11,928,077
138,141,923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
A股
99,330,000
+11,928,077
111,258,077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合計
99,330,000
+11,928,077
111,258,077
股份總額
249,400,000
0
249,400,000
九、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董事會簽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責任編輯: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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